子处理者清单
生效日 2026 年 5 月 4 日 · 版本 v1.0
生效日: 2026 年 5 月 4 日 · 版本: v1.0 本清单是 `09-数据处理附件` 的附件四。 变更通知规则见 《数据处理附件 (DPA)》 §5.3。
🔴 本清单必须与实际调用的服务逐一核对后才能发布。 列了实际没用的 → 无意义地扩大了客户的审查面; 漏了实际在用的 → 是对客户的不实陈述,也是采购审计中最容易被发现的问题。 上线前由工程按实际生产配置逐行确认,删除所有「预留」条目。
1. 基础设施(唯一的实际子处理者)
| 子处理者 | 角色 | 处理的数据 | 所在地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阿里云(Alibaba Cloud) | 云服务器 (ECS)、对象存储 (OSS)、CDN、磁盘与快照备份 | 全部客户数据(静态存储与传输经过) | 中国香港 (cn-hongkong) | ✅ 在用 |
存储落点:OSS 存储桶 infininova-hk-storage,前缀 crm/(客户上传的附件与文档)。
🔴 截至本版本,阿里云是我们唯一接触客户数据的第三方。
2. 自托管组件(不构成子处理者,列出以示透明)
| 组件 | 用途 | 位置 |
|---|---|---|
| 数据库 | 存放业务数据 | 与上述服务器同处一地,由我们自行运行,不经任何第三方托管服务 |
| 队列与缓存 | 后台任务与性能 | 同上 |
这两项由我们自己运行,没有第三方管理方,因此不是子处理者。 它们所在的服务器由阿里云提供,已计入第 1 节。
3. 邮件
🔴 我们不使用任何第三方邮件投递服务商,也不代你投递邮件。
你在系统中收发的业务邮件,使用你自己配置的邮箱凭据 (如你的 Gmail / Outlook / 企业邮箱 / 自有邮件服务器)直接连接你自己的邮件服务商。 那是你的服务商,不是我们的子处理者——我们不与其建立关系,也不代你与其签约。
| 项 | 状态 |
|---|---|
| 第三方事务性邮件投递商(SendGrid / SMTP2GO / 阿里云邮件推送等) | 未使用 |
| 短信服务商 | 未接入 |
连带的一个事实,我们如实告知: 我们向你发出的通知(事故、维护、条款变更) 由我们直接从 support@infini-nova.com 或 legal-privacy-ofac@infini-nova.com 发出, 不经任何第三方投递商。 🔴 请确保这两个地址不被你的邮件系统拦截,并保持账户管理员邮箱有效。
4. 支付
| 子处理者 | 角色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
| Stripe | 卡支付与订阅计费 | 尚未接入 |
| 香港微信支付 | 移动支付 | 尚未接入 |
目前收款通过电汇 (T/T) 与商业汇票完成(订阅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 §4.1), 不经任何第三方支付处理商,因此当前没有支付类子处理者。 接入前我们会先更新本清单并按 《数据处理附件 (DPA)》 §5.3 通知你。
5. 运维与可观测性
| 项 | 状态 |
|---|---|
| 错误监控(Sentry 等) | 未接入——全仓库零相关代码 |
| 产品分析(Umami / GA 等) | 未接入 |
| GitHub / GHCR | 源码与容器镜像托管,不含任何客户数据;不构成子处理者,列出以示透明 |
6. 我们不使用的
- 不使用第三方广告或营销追踪平台;
- 🔴 不向任何大语言模型或 AI 服务商发送客户数据。 若将来加入 AI 功能(如邮件摘要、报价生成),必须先修改 `09` §3.2、本清单与 `02`, 并提供租户级开关——不得以「产品改进」为由静默开启;
- 不使用数据经纪商或名单提供商。
7. 承包商与访问边界
7.1 🔴 硬性边界规则
与域天星没有直接服务关系的任何公司或个人,一律不得接触生产环境、数据库、 备份与客户附件。 没有例外,不因项目紧急、不因对方是长期合作方而放宽。
这条规则是肯定性承诺,不是免责声明:它限制的是我们自己,客户可以据此追责。
7.2 承包商
我们使用外部承包商完成不接触客户数据的工作(如功能开发、界面实现、文档)。
| 实体 | 角色 | 接触客户数据? | 是否为子处理者 |
|---|---|---|---|
| 外部开发承包商(因不接触客户数据、不构成子处理者,故不在此披露其名称;如你的尽调需要,可依保密约定单独提供) | 开发 / 技术任务承包商 | 否 —— 无生产环境访问权、无数据库访问权、无备份访问权、无客户附件访问权 | 否。 仅接受任务安排、执行任务、报告结果 |
🔴 因此该承包商不是 GDPR 第 28 条或 PIPL 项下的子处理者,不列入本清单第 1–4 节, 也不触发 《数据处理附件 (DPA)》 §5.3 的变更通知与客户异议权。这个结论依赖于「不接触」这一事实成立; 一旦该事实改变,其定性立即改变,须在授予任何访问权之前先完成子处理者协议、 更新本清单并按 《数据处理附件 (DPA)》 §5.3 通知客户。顺序不能颠倒。
7.3 这条边界同时回答了一个欧洲客户必问的问题
本平台数据存放在香港(跨境数据传输告知 §1)。欧洲客户的传输影响评估 (TIA, 跨境数据传输告知 §3.3) 会问: 欧洲买家的个人信息,是否可被中国内地人员访问?
按 §7.1 与 §7.2:否。承包商人员没有生产环境访问权限。 这是与「数据存在哪台服务器上」相互独立的一个问题,而本套件对两个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答案。
7.4 收款
承包商永不代收客户款项。 客户款项一律进 InfiniNova Limited 香港公司账户 (订阅、计费、取消与退款政策 §4.1–4.2、《支付服务商商户合规对照(内部)》 A6)。承包商与我们之间的结算与客户无关。
8. 变更记录
| 日期 | 变更 | 通知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2026-05-04 | 初始版本 | 首次发布 |
本页为当前生效版本。条款更新时我们会更新生效日,重大变更会提前通知。